107年學生農漁業打工計畫

敬致全校學生 您好:

依據107年6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農輔字第1070022951號來函轉知。農委會為增進青年學子及僑外生瞭解我國農業職場,提供學生農業打工之機會,以鼓勵學生投入農業工作。年齡18歲以上之本國籍學生或僑外生均可參加旨揭計畫,於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詳細訊息可參閱下列說明:

一、對象:年齡18歲以上之本國籍學生或僑外生,在從事漁農業場所打工或工作。

二、薪資:由漁農業場所雇主支付符合勞動部規定每小時基本工資新台幣140元

三、獎勵金:採用累進制獎勵。

(一)、需累計40小時才可請領獎勵金2,400元

(二)、累計41小時以上可請領每小時80元之獎勵金。(僅在11月請領)

(三)、開學期間,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四、保險:

(一)、農委會補助打工學生200萬元意外險及20萬元傷害醫療,學生確定錄取後,需檢附資料送到學校,使得參加保險。

(二)、學生亦可自行向當地縣市農業職業工會投勞健保,農委會補助依「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會員)勞工保險月負擔保險費」月投保金額22000元保費為1284元,農委會補助1/2保費即642元。

五、學生應於每月30日前將獎勵金領據及相關佐證資料送本校漁業推廣委員會審查,未審核通過者得延至下一個月再行送件。

六、 需附的資料:

(一)、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打工期間未滿20歲需檢附
(四)、漁農業打工時數證明
(五)、薪資證明或薪資匯款證明
(六)、帳戶存摺正面影本
(七)、獎勵金領據

七、學生請領獎勵金方式,每月請領至少須達到40小時,僅在11月時已請領過40小時獎勵金的學生可再請領剩餘時數的獎勵金。

例1:9月打工10小時,無法請領獎勵金,累計到10月共42小時,可請領42小時獎勵金2560元,11月打工10小時,可請領10小時800。

例2:9月打工40小時,可請領獎勵金,10月份達到10小時,須等11月份才可以請領10小時800。

註:打工總累計到11月未滿40小時無法申請獎勵金。

八、有以下請況之一者,不得報名應徵農業打工:

(一)、農業職場負責人三等親以內之血親、姻親。

(二)、農業職場原僱用之正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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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學有參與打工的記得要帶需附的資料到本校漁業推廣委員會辦理喔!!!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漁業推廣委員會

兼任計畫助理 蔡佩芸

電話:07-3617141轉23564

地址: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厚生樓3樓水圈學院辦公室